首 页 学校概况 新闻动态 校务公开 教育教学 招生就业 特色专业 下载中心 图片展示 视频中心 网上报名 留言本站
  您的位置: 南阳市旅游学校|南阳市艺术中学|南阳第二中等职业学校 >> 新闻动态 >> 其它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18年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日期:2018-6-10 23:03:39] [字体: ]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上篇新闻:关注!2018年河南省中招政策!
·下篇新闻:南阳市2018年中招成绩查询开始了
阅读:2198次  
复制 】 【 打印
 相关新闻
·南阳市2018年中招成绩查询开始了 2018-7-8 10:15:11
·关注!2018年河南省中招政策! 2018-6-10 21:27:15
·2018年南阳市中招政策说明 2018-6-10 21:11:49
·2017年南阳市中心城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信息查询 2017-7-25 6:40:16
·2017年南阳市一中、二中、五中、八中录取分数线公布 2017-7-25 6:31:46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上收集,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谢谢。
【新闻评论已关闭】
当前风格:灰色畅想  
南阳市公证处
学校相册校园明星音乐天地互动教学网络U盘友情连接联系我们后台管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35 南阳市旅游学校|南阳市艺术中学|南阳第二中等职业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南路470号 邮编:473010 招生电话:0377-63223036 邮箱:nyezx@sina.com


豫ICP备07007836号

   
   欢迎光临 r
   
   
   联系我们 r